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陪病 | 問題詢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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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發問

已經打過第三劑 也已超過14日
是否還需 快篩證明

回答

您好:
一般進出醫院無需提供快篩證明,若是住院病人或陪病人員都是需要三日內PCR證明(一般病房未開放探病)。
陪病人員已經打過二劑以上,也已超過14日時,PCR篩檢可用公費補助一名陪病人員,第二名以上陪病者就要自費篩檢。
陪病人員若未施打二劑以上疫苗,且超過14日時,一律只能自費篩檢,無公費補助,且每週要再自費抗原/家用快篩檢查。

提醒您

提供的資訊僅可參考,不能代替醫師的治療,有病還是要看醫生,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關心您,祝您事事順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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