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題詢問

連續處方籤過期 | 問題詢問

:::

常見問題

發問

您好,我的連續處方箋第二次領藥日期為1/7-1/17,之後再無第三四次連續處方箋。
請問領藥時間可以是今天(1/21)領嗎?謝謝。

回答

Jenny 您好:
  可能要再麻煩您看處方箋內注意事項之「最後有效期限」。若還在期限內是還能領藥的,但若已經超過期限的話,則無法再用該處方箋領藥,需要回診重新掛號請醫師開立。

感謝您的提問。
敬祝 健康、平安、喜樂
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藥物諮詢 關心您!

提醒您

提供的資訊僅可參考,不能代替醫師的治療,有病還是要看醫生,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關心您,祝您事事順心。
備註:非健康問題諮詢本院有權力移除留言

至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