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目標:傷口復原為主,逐漸增加身體活動量。
- 隨時改變身體姿勢,減少術後久坐久躺產生的肌肉過緊。
- 進行全身性伸展,並加強肩頸與下背部的伸展放鬆。
- 每日累積 30 分鐘(或以上)的走路運動。
- 逐漸增加運動強度,單次運動持續30-60分鐘以上,則可開始加快走路速度。
注意事項
- 如出現下列情形,請停止運動:暈眩、胸悶、低血糖(發抖、冒冷汗、心跳加快、無力、嘴唇麻、頭暈等症狀)、傷口刺痛或不適。
- 禁止搬運重物(10 公斤以上)、急速扭轉或過度施力。
- 運動前後請適時補充能量。
- 身體不適則不建議在健身房運動或使用運動器材。
- 疝氣修補手術者,則建議術後三個月內搬運10公斤以內物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