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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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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歷與證明申請
病患申請病歷影本及拷貝
X
光片作業流程
申請資格
病患本人、家屬、法定代理人或委託人
申請人如非病人本人,其配偶或親屬須取得病人同意委託書及身份證、駕駛執照、健保卡等有照片之正本與被委託人身分證正本方得申請
病歷資料複製申請單
暨委託書
流程
申請複製病歷或放射科影像(如 X 光片拷貝、超音波等),可向(診間或住院部)醫護人員或寫報告向衛生科提出申請,開立複製申請單,確認範圍與張數。
申請時間
週一至週五:
上午 09:00-11:30
下午 14:00-16:30
網路申請
※因個人資料保護法,需檢核證件正本資料,故網路申請不適用於郵寄服務。
取件地點
培德醫院櫃檯取件(監內申請)
台中監獄單一服務窗口取件(監外申請)
收費
病歷複製本基本費 200 元(含 10 張),每增加一張加 5 元
影像收費標準:
光碟片單項檢查 200 元,第二至六項檢查每增加一項增加 50 元,七項以上檢查為 500 元,超過一片光碟,每片加收 100 元
複製電子病歷收費標準:
光碟片每張 200 元,超過一片光碟,每片加收 100 元